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图书馆研讨室的使用与管理,营造公平、有序、安静的学术研讨环境,合理调配公共空间资源,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对图书馆研讨室的预约、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涵盖图书馆所有对外开放的研讨室及室内配套设施。
第三条 研讨室仅供我校师生用于学术研讨、课程交流、项目策划、竞赛备赛、科研协作、文化沙龙等活动,严禁用于娱乐、商业、宗教传播等非正当活动或用于其它未报批的活动。
第二章 预约与使用事项
第四条 预约方式:我校师生凭本人借阅证,前往图书馆总服务台,填写纸质版预约表(见附件1)。
第五条 预约规则:
(一)预约时间:提前一至三天提交预约申请(学生申请需先经辅导员审核通过)。
(二)使用时段:图书馆开馆时间内,研讨室使用时间为每日9:00-21:00,使用时长仅可选择连续整时段(1、2、3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只开规定开放楼层的研讨室。
(三)每人/每小组每次仅可预约一间研讨室,同一人/同一小组不得同时预约多间研讨室。
(四)使用人数:使用人数为3-20人,预约时需如实填写预约表中的使用人数。
(五)预约审核:图书馆工作人员将按照预约主题、人数匹配度、研讨室利用情况等及时审核。
(六)严禁借用他人证件预约,一经发现取消预约资格。
第六条 使用事项:
(一)签到:预约成功后,预约人需在预约时间持本人借阅证至图书馆二楼服务台签到后方可使用。
(二)签退:研讨室使用完毕后,请将设备、家具归位,将个人物品及垃圾一并带离研讨室。确保所有设备、家具完好后到图书馆二楼服务台签退。
(三)预约后若无法按时使用,请提前至少一天告知图书馆工作人员取消预约。
第三章 使用规范及违规处理
第七条 研讨室内无隔音设施,开展研讨活动时请轻声交流,切勿喧哗、朗读、外放音视频等,不影响室外读者学习。
第八条 爱护研讨室内所有设备、家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试、移动、拆卸或损坏,违反者将取消此后1个月的预约使用权。
第九条 若设备出现故障,请及时反馈至图书馆二楼服务台,如因违反操作规定造成设备损坏,使用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在室内饮食,乱扔垃圾,违反者将取消此后7天的预约使用权。
第十一条 严禁在研讨室内存放涉密资料,因使用不当导致泄密的,由使用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使用期间,请勿反锁房门,以便工作人员有管理之需时入室检查。
第十三条 使用期间,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使用完毕后,请带走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图书馆如因特殊需要,可提前通知预约使用人变更或取消使用时间或地点。
第十五条 图书馆工作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巡查,核查使用情况与预约信息是否一致、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使用者需积极配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携手共建,让图书馆成为因书而聚的资源文献中心和精神文化家园。对违反本办法者,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其使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补充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理工学院图书馆
2026年4月9日
广州理工学院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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