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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理工学院图书馆藏借阅阅览室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发布部门:图书馆 来源: 图书馆 字体大小:

图书馆阅览室是供读者入馆阅读学习的场所。每位读者都拥有平等使用阅览室的权利,同时还须自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读者进入阅览室,应服从管理,自觉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仪表端庄、着装整齐,请勿穿着背心、拖鞋入馆。

第二条 倡导公共资源公平使用的理念,禁止任何霸位行为。阅览室的座位随到随用,座位闲置超过30分钟,视为占座,其他读者可将占位物品移到一边并使用该座位。如有异议,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处理。

第三条 爱护阅览室内图书报刊、计算机等设备资源,严禁涂抹、勾划、裁剪、污损书刊报纸,不得在阅览桌和墙上涂写、刻画、张贴,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

第四条 维护阅览室良好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阅览室及


楼道大声喧哗。进入阅览室请将手机设置静音,请勿在室内接打手机、外放声音。

第五条 严禁携带饮料、零食和水果等食物进入阅览室(白开水、纯净水、矿泉水除外)。自觉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使用过的废纸等杂物,离座后请随手带出,不要遗留在座位。

第六条 阅览室内的计算机已接入校园网,读者可免费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查询或登陆图书馆网站下载图书馆购买的各种数字资源。

第七条 阅览室内计算机使用者,应自觉按照规范流程使用操作,不得随意添加、删除、更改系统配置和计算机内部文件,不得使用个人U盘或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个人重要数据请及时备份,不得使用公共计算机玩各种游戏。

第八条 不得利用公共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公共计算机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安全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内容。

第九条 不得私自拆卸阅览室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违反图书馆借阅制度、损坏电脑、空调设备设施的,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读者离开阅览室,请将自带的书籍等物品带走,阅览室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期清除存放室内的占位物品,并视为废品处理。

第十一条 本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图书馆藏借阅一体阅览室管理办法》(广州理工图〔2020〕1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