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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委托借阅流程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1日 来源: 图书馆 字体大小:

    图书委托借阅

    图书馆楼缺藏或已借出,而在经管楼或12栋(实训楼)有复本的图书,读者可通过登录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下称OPAC)“我的图书馆”,进行委托借阅申请,图书馆接到申请后将该书找到并取回到图书馆楼借还书处供申请者借阅。

    委托借阅具体流程如下:

    1.访问OPAC登录“我的图书馆”检索图书并提交委托借阅申请。OR  亲临图书馆借还书处请工作人员代为委托申请;

    2.申请提交后第三天再登录OPAC“我的图书馆”查看委托申请状态,如显示“已到书”,即可前往图书馆楼办理借阅。

    委托借阅须知

    委托借阅的图书必须是图书馆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借出,且12栋或经管楼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委托借阅每次限5册。

    委托申请有效期为5天。如在委托申请保留天数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该委托申请将失效。在委托申请正式生效前,读者可取消委托申请。

    委托借阅图书到馆保留天数为7天。读者应在此限期内持本人校园卡到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借阅。

    读者所借图书达到本人最大借阅册数,或有图书超期等违章记录时,将无法提交委托借阅申请。

    委托借阅书到不借达2次者,将取消“委托借阅”权限60天。

    委托借阅操作图示